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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自传(4)

发表于 2008-07-09 09:40:32

(三)、艰苦的历程

其实,我一直记得我不是中国人,从小到大,不论受到多大的歧视、排斥、打击,我都默默地忍受。活着回家的愿望支撑着我,使我无数次跌倒,都能顽强地站起来,坚持到今天。自从陈明琴被害致死一案发生后,我感受到巨大的压力,知道有人千方百计要置我于死地,无论如何我不能再沉默,必须在沉默中爆发了。为维护我的人身安全,维护法制的尊严,我走上了漫长的上访之路。

19924281830分,陈明琴被害致死的案件发生后,20时,廖光武到田东县思林镇派出所报案。59,廖光武、廖光齐被叫到思林派出所,人民警官告知:“上级对此案作两个办法处理,一是按法律追究刑事责任,不赔偿经济损失;二是由行凶方支付埋葬费、医药费、及5000元的孤儿养育费,不追究刑事责任,马上放人。”按照人民警官的要求,512,廖光武把《刑事诉状》送思林镇派出所、田东县公安局、田东县检察院、田东县法院等,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,没有任何调查处理。拾多年来,我寄出捌百多封信函,反映廖志谦、陈明琴被害致死的案件及其它相关问题,没有任何调查处理。我用电子邮件,把廖志谦、陈明琴被害致死的案件及其它相关问题的详细材料,数千次发送到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司法部、检察日报、法制日报、人民网、人民公安报、首都政法网、深圳市盐田区检察院、广西区检察院、广西政法报等、没有任何调查处理。

11996921103,廖志谈去北京上访。

1)、19969231330,我到公安部人民来访接待室,反映廖志谦、陈明琴被害致死的案件及其它相关问题,接待的陈先生认为:“由于陈明琴死因不明,导致无法处理,要等问题调查清楚,才能下结论。”

2)、9231530,我到中央纪委控告申诉接待室,反映廖志谦、陈明琴被害致死的案件及其它相关问题,填好表,交上表格和有关材料,工作人员答复:这种案件不属纪委管,你去公安部反映就得了。

3)、9249,我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接待室反映问题,答复是:我们不管这种案件,找公安部反映去。

4)、9258,我到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人民来访接待室反映问题,填好上访表,到三处306室反映问题。女工作人员:“这个案件问题出在什么地方?你有什么证据?”廖志谈:“不知道,没有人调查,哪来证据?”女工作人员:“没有证据,你叫我们查什么?公安局的问题找公安部反映去。”余音未完,她走去对面办公室。我在办公桌上放了一材料,也只好走出来。

5)、925945,我到全国人大办公厅人民来访接待室反映问题,工作人员看了几眼材料,说:“到国务院登记,催公安部破案去”。

6)、199692513,我到最高人民法院接待处反映问题,填好表交上去,等到下班,没有答复。9278,我再去最高人民法院接待处反映问题,填好表交上去,工作人员答复:“按刑事诉讼法,你父亲的问题已经失效了,法院不管这种事情。”

7)、926850,我到中央军委、总政接待室反映廖志谦、陈明琴被害致死的案件及其它相关问题,人民军官没有正面回答我的几个问题,只是不断强调:刑事案件归地方管,部队不管这种案件。我们帮你把材料转到公安部,你去找公安部反映。

8)、19969261030,我到中央统战部反映问题,填好信访表,交上去后,工作人员答复:“等查清楚廖光武是不是特赦的战犯后,才能回答你的问题。如果你父亲是特赦的战犯,统战部管,如果不是,统战部就不管。你过两天再来。”9288,我又来到中央统战部,一男一女工作人员答复:查了统战部的资料卡片和电脑,没有你父亲的名字,廖光武不是特赦的战犯。按规定,是特赦的战犯,当地政府都有工作安排,你父亲没有工作安排,就不是特赦的战犯,应该是刑满释放人员。你父亲说他是特赦的战犯,你回当地政府要是特赦战犯的有关证明。

2、由于没有任何调查处理,19991291216,我再次去北京,反映廖志谦、陈明琴被害致死的案件及其它相关问题。

1)、19991213830,我到公安部人民来访接待室反映问题,填好表交上去。负责的女人民警官,一方面叫我陈述案件的经过,另一方面,又不给我说话的机会,我讲不到几句话,就被她打断,答复是:“关于陈明琴的死因,你去问法医去。去问当地公安局,这案件为什么没有人查。公安部什么案件都查,就不管你们家的案子。”不容得我说话,就命令值班武警战士,把我推赶出来。

2)、12131030,我赶到公安部,和守门的武警战士交涉,声明要找公安部部长反映问题。在接待室等了拾多分钟,出来另一位女人民警官,看了一会儿我的材料,说到:“又是特赦战犯,又是神秘失踪的,公安部没有能力处理,你还是去国务院反映吧。”

3)、1999121314,我到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人民来访接待室反映廖志谦、陈明琴被害致死的案件及其它相关问题,填好信访表,交了上去。女工作人员答复:“国务院是不负责查案的,你去公安部反映”。我反复说明,今天早上,我去公安部反映,被推赶出来。她还是说:“国务院是不直接去查案的,你去各有关部门反映。”给了我四张条子,分别是:公安部接待室、中央统战部接待室、司法部接待室、教育部接待室。

最令人难以置信的是,不但没有任何调查处理,我还受到非常严重的、没有人性的打击报复。2001213930,我在上班,黄晓照带来110警务车,没有任何说明和解释,700400号等人民警官,把我抓去百色地区第二人民医院,关在一个锁着铁门的病房里。过了一个多小时,有一位女护士隔着铁门问:“我要给你检查身体,量血压,你给不给?”。我问女护士:“这是什么地方?你们为什么把我关在这里?”没有任何回答。过了几分钟,精神二科主任黄卫东,带来八个医生护士。我问他们:“你们为什么乱抓人?你们这样做是违法的,叫你们医院的法律顾问来。”有人答道:“在这里没有人权、没有法律。”八个医生护士一拥而上,连推带拉,把我推到另一个病房。没有任何说明和解释,没有任何检查,没有理会我的问题,强制把我绑在病床上,强制给我打针吃药。没有人身自由,没有办法大小便,没有办法吃东西。

我身体健康,神志清醒,根本没有精神病。百色地区第二人民医院的诊断结果是:因乱语、自笑、疑被害5年余,加重七个月入院。我的主治医生是:张宝燕、黄仕斌,主管护士是:陆彩燕、黄妹青等。这个诊断结果,完全是不符责任的胡编乱语。我被强制打针、吃药后,本来好好的身体,被弄成:头昏脑胀、神智不清、反应迟钝、心烦意乱、坐立不安、脖子僵直、手脚打抖、全身乏力、吃不饱、睡不好,身体状况极差。但是,从21355,我的体重由60公斤增加到68公斤。到723被放回家时,体重增加到77公斤。(1)、我多次要求百色地区第二人民医院的医生、护士,出具一份书面材料,说明我怎么有精神病?症状如何?至今没有任何结果。

2)、黄卫东主任、张宝燕医生等人,如何知道我去北京上访的事情?我的上访材料,又怎么会落入他们手中?张宝燕医生等人,诊断我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,原因是:没有根据乱上访。还说:“公安局已经说了,这些案子早已经调查清楚,很多事情是你胡编乱想出来的”,“样样都要讲法律,这就是精神病人的特点”,等等。事实是:没有任何机关、任何人员,跟我调查任何案件和问题。这些医生、护士,不仅是欺骗我、陷害我、迫害我,还犯有恐吓罪。

3)、公安局根据什么抓我去百色地区第二人民医院?谁说我有精神病?症状如何?这件事的幕后主使人是谁?执行者又是谁?2001213日上午,百色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曾副局长、保卫科李科长,去百色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做什么?2002728,百色地区农办主任、农业局局长林春苗领导,曾到寒舍小坐三分钟,对廖光武、廖志谈、黄晓照说:“小廖的精神病要治,工作也要做”,我问林局长:“我怎么有精神病?症状如何?感冒都还有症状,难道精神病没有症状吗?”林局长没有做出任何解释,即匆匆开溜。

4)、黄晓照说我有精神病,根据是:(1)、2001131,向阳派出所的人民警官找黄晓照去洗脑,说明:200118,向阳派出所传讯我时,我回答问题不清不楚、语无伦次。根据人民警官的丰富经验,一看就知道我有精神病。(2)、公安局已经说了,这些案件和问题都已经调查清楚,没有什么问题了。不可能有人送钱给我,我没有被偷钱,都是我有精神病,幻想出来的。问题在于:谁能证明是假的?(3)、1997年国庆节期间,我们去罗存铗家玩,铗因有心脏病,请一位医生来看病,这位医生看出我有精神病。(4)、我和其它人关系相处不好,是因为我有精神病,疑心太重,老是怀疑有人要害我、放毒给我,不相信人等等。其实,我不过说了杀人犯法,如实向上级机关反映问题而矣。

5)、根据我多年来的感觉,我是经常被人放了多种毒药,说我有精神病。中毒的症状是:脸色发黑,头昏脑胀,人的精神状态不佳,神志有些摸糊,样子看起来象有病。1990年以来,廖光武、韩秀玉、廖志诚、黄晓照等人,多次对我说过:你的单位领导说你有精神病,要你自己去长蛇岭医院检查,等等。百色地区农委的部份官员也多次说过:你有精神病,领导叫你去医院检查,等等。但是,多年来,我没有出现过精神病的症状,我没有去过任何医院诊治精神病,我没有吃过精神病的药,我没有打过精神病的针。

6)、我被关押在百色地区第二人民医院期间,医生、护士给我打了什么针?吃了什么药?药物反应如何?副作用如何?后遗症又如何?我的身体健康、身心健康都受到极大伤害,至今无法完全恢复。经常有不良反应:身体软弱无力、反应不灵敏、精神不集中、经常有恶梦、做事无法专心、容易疲劳等。

7)、我是否被注射了某种神经性药物或病毒?由于这个原因,我真的患精神病,或感染某种不治之症,谁负责任?

8)、根据有关强制收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精神病人的法律规定,必须经过精神司法医院鉴定,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,要有公安机关出具的《强制治疗决定书》。(1)、我不是精神病人,不存在强制收治的情况。(2)、没有经过精神司法医院的鉴定。(3)、没有公安机关出具的《强制治疗决定书》。

9)、拾多年来,我一直在反映廖志谦、陈明琴被害致死的案件及其它相关问题,没有任何调查处理,没有任何答复和结果。据此,我认为,我是受到一个具有黑社会性质的、具有较高政治能力的犯罪集团的诬告、陷害、打击报复。不管我发生任何意外,都有可能和这些案件有关。

10)、对于公安局的非法行为,我能否认为是绑架,如果再发生这样的违法行为,我能否自卫?

我始终认为,哪些杀人、抢劫、盗窃、绑架、投毒的东西,是精神病患者,是病态心理,是十足的变态狂。大家都知道,正常人有七情六欲,有喜怒哀乐。喜:就是看到美丽的东西会欢喜、高兴;怒:就是发现丑陋的现象会恶心、愤怒;哀:就是记起伤心的往事会悲哀、落泪;乐:就是想起得意的事情会快乐,大笑。当然,特殊情况的人不是如此。2001213,我被公安局抓去百色地区第二人民医院,没有经过任何检查,对我进行精神病强制治疗。本来好好的身体,被害成:头昏脑胀、神智不清、反应迟钝、心烦意乱、坐立不安、脖子僵直、手脚打抖、全身乏力、吃不好、睡不着。我被非法关押6个月,体重增加17公斤,我的身体健康、身心健康,都受到极大伤害。不用检查,百色地区第二人民医院的专家医生就可以诊断出:因乱语、自笑、疑被害5年余,加重七个月入院,是偏执型精神分裂症。1、公安局根据什么把我抓去百色地区第二人民医院?百色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又根据什么非法关押我6个月,强制给我打钉、吃药?2、不用检查,就可作出诊断结果,百色地区第二人民医院的专家医生的医术不可谓不高。3、“因乱语、自笑”的诊断,难道百色地区第二人民医院的专家医生认为:人不会说、不会笑才正常吗?4、“疑被害5年余”的诊断,恰恰说明是迫害、打击报复。难道只许这些变态狂杀人陷害我,不许我说杀人犯法吗?

2001213723,我被公安局抓去,非法关押,进行精神病强制治疗,所有信访工作被迫停止。(1)、2005530,百色市委、政府领导信访接待日,我向市长反映这些案件和问题,没有任何调查处理。(2)、2005718,百色市公安局局长信访接待日,我向林汉碧局长反映这些案件和问题,公安局几位局长现场答复:不是“抓”、是“送”,不是“非法关押”、是“治疗”。是不是我说杀人犯法,公安局就认为有精神病呢?(3)、20061230,百色市委、市人民政府群众来访联合接访日,我到市政法委反映“廖志谈等人被害的案件”,没有任何调查处理。(4)、2007429,百色市委、市政府“联合接访日”,我到市纪委、市政法委反映“廖志谈等人被害的案件”,没有任何调查处理。(5)、2007818,百色市委、市政府“联合接访日”,我到百色市公安局反应“廖志谈等人被害的案件”,公安局认定:潘月娇已死亡,陈明琴被害致死一案已依法侦结,不受理我的投诉。如此违法案件,我多年不停地反映,竟然没有任何调查处理,气愤之极,我不得不大闹现场。

  为依法调查处理廖志谦、陈明琴被害致死的案件,为依法调查处理我受到的一连串诬告、陷害、打击报复及其它针对我的违法犯罪问题,我上访二十年,没有任何调查处理,没有任何说明和解释。愤慨之余只能说:如果中国是法治国家的话,那么,连联合国首席人权代表的人权都保障不了,连联合国首席人权代表的人身安全都无法保证,该如何解释呢?我希望当局不要再掩耳盗铃、不要再自欺欺人了,尽快把我的身份证明、资料文件归还给我,恢复我的合法身份。廖志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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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凤凰网友 发布于 2008-07-25 19:13:59

    不怪啊!我身边就有一例~~和律师合伙敲诈涉嫌犯的家属.本来案情很明了啦为了钱一拖再拖也不给明确处理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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